魏晋时代选拔官吏,依所谓“九品中正制”而行。“魏氏立九品,置中正,草世胃,卑寒士,权归右姓已。其州大中正,郡中正、功曹,皆取著姓土族为之,以定门育,品藻人物……于时有司选举,必稽谱籍,而考其夏伪。”选拔官吏成为门阀世族的特权。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势族”,便是这种不合理现象的概括。
门阀世族与普通的“寒门”百姓之间,不通婚,不共席,甚至不穿同样的衣服。在这种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下,不同的姓氏之间显示出明显的高低贵贱之分。依影响、势力的大小,分成“四海大性”、“州姓”、“郡姓”、“县性”等不同等级。
当时声势最威赫的“四海大姓”,如《新唐书》记载:过江则为“侨姓”,王、谢、袁、萧为大;东南则为“吴姓”,朱、张、顾、陆为大;山东则为“郡姓”,王、崔、卢、李、郑为大;关中亦号“郡姓“,韦、裴、柳、薛、杨、杜首之;代北则为“虏姓”,元、长孙、字文、于、陆、源、安首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