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子哲学对人事与宇宙实在的感受完全是诗性的、天真烂漫的。可以说,老子哲学注重的是对宇宙、社会人生的观察,它与自然哲学以及政治哲学有更多的关联;庄子哲学则更似诗人的独白,它完全基于主观的体验。
庄子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出发,认为充分而自由地发挥自然本性,任其自性发展是非常快意的事情。而违背自己的天性,力所不能及是最让人痛苦的事情。庄子在《秋水》中说:“牛马四足,是谓天;落马首,穿牛鼻,是谓人。故曰:无以人灭天,无以故灭命,无以得殉名。”生动地诠释了天性和人为。在庄子哲学中,“天”与自然具有同等的意义。庄子主张不要以人为去毁坏自然,不要以人有目的的活动去对抗自然的命运,不要以人的自然之性去沽名钓誉。总之,在庄子看来,自然的一切都是美好的。
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同,其自然能力也各不相同。只有做力所能及的事情,或者说,只有万物的自然能力得到充分而自由的发挥时,才能感到自足和快乐。
《庄子•逍遥游》中:“小知不如大知,小年不如大年。奚以知其然也?朝菌不知晦朔,蟪蛄不知春秋,此小年也。楚之南有冥灵者,以五百岁为春,五百岁为秋;上古有大椿者,以八千岁为春,八千岁为秋。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,众人匹之,不亦悲乎!”其智能不同,寿命不同,这是自然的。人的悲哀就在于不着眼于实际的盲目攀比。
既然如此,人必须充分认识自性,正视自我。庄子强调认识自性,并非要泯灭斗志,而是要求人们真正认识自我,发现自我。这样才能保持自性,不受褒贬、毁誉、荣辱的束缚,进入逍遥自在的人生境界。理性地认识了这个问题,对生死之变毫不计较,超越了哀与乐,做到安时处顺,就解除了一切束缚和牵绊,完全地顺乎自然了。
庄子认为,人是自然赋予的,是自然的过程,“人之生,气之聚也。聚则为生,散则为死”。(《庄子•知北游》)庄子发挥了老子提出的生死相互转化的思想,以生死为自然的现象,指出人之生死的本质是气的聚散过程。生是死的继续,死是生的开始,生与死循环相继,不断变化。气的聚集就成为生命,气的消散便是死亡。人既然是自然的一种存在形式,那么人性也如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一样,应该从自然中去寻找。既然人性的真谛是自然性,那么人只有摆脱一切社会关系,与自然融为一体,才谈得上真正的人性。
因此,庄子提出要弃知绝欲,忘我无我,做到“与天为一”。这种顺从自然的主张是庄子自然主义社会观的重要内容。为此,庄子为人们描绘了一个理想国,其主要特征是人完全回到了自然。在他看来,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人性的异化,应当统统抛弃。即完全毁弃文明生活,否定一切礼仪制度,才能使天下归于安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