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发现煤的历史很早,明代中叶以前的古代文献有关于煤的大量记载,但那时不叫“煤”,而称“石涅”、“石炭”。《山海经》里曾提到,“女床之山其阴多石涅”,可见作为矿物的煤,最迟在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发现了。
最迟在西汉时期,人们已经掌握了煤矿的开采和煤的使用了,这在史籍中已有明确记载,如《史记•外戚世家》:窦太后“弟曰窦广国,字少君。……为其主人入山作炭,寒卧岸下百余人,岸崩,尽压杀卧者,少君独得脱”。“作炭”就是开采“石炭”。
经考古发现,我国基本上在西汉时期已开始利用煤来冶铁了。在河南巩县铁生沟西汉冶铁遗址曾发现燃烧过的煤块。这一重要发现,说明西汉已用煤开始作为炼铁的燃料。
到了隋朝,煤在民间已经通用。元朝时,“石炭”就被称为“煤炭”了。在明末清初方以智的《物理小识》中,就已有关于焦炭的记载。在《戒庵漫笔》、《颜山杂记》、《会理州记》等书中,有关于炼焦的记载。焦炭是由煤干馏得到的,它保留了煤的长处,避免了煤的缺点。
现代研究表明,中国煤炭资源丰富,除上海以外其他各省区均有分布,但分布极不均衡。在中国北方的大兴安岭-太行山、贺兰山之间的地区,地理范围包括煤炭资源量大于1000亿吨以上的内蒙古、山西、陕西、宁夏、甘肃、河南6省区的全部或大部,是中国煤炭资源集中分布的地区,其资源量占全国煤炭资源量的50%左右,占中国北方地区煤炭资源量的55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