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、商、周时期,卿大夫以上高级官员退休后为“国老”,大夫以下称“庶老”,他们可到各级学校做老师。自西周起,官员到了一定年龄就退休的做法就已经存在了。《礼记•曲礼上》云:“大夫七十而致事。”
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“致仕”。唐朝时,《大唐令》明文规定“诸职事官七十听致仕”,将官员退休年龄法律化。秦汉时期,公卿退休后,退休金为原俸的三分之一,功勋极其卓著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。另外,他们在退休时还能获得皇帝的一次性赏赐,如钱、黄金、粮食、房屋、车马等。
魏晋南北朝时,高级官员退休后可以得到顾问之类的闲职,由国家供养起来。唐朝规定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后,国家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。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,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,退休后可保留全薪。
宋朝对退休官员最为优待,尤其是宋神宗以后,允许官员带职退休。官员致仕时,皆晋升一级;致仕后,仍可加衔晋级,参与朝政。与在职官员比,他们只是少了一点儿实权。宋朝还设置大量宫观安置退休官员。
明朝官员退休后一般是回乡养老,其返乡交通工具和途中费用由政府提供。退休官员回乡后仍列名官籍,享有免税、免役特权,地方官府还要派人为其服役。除此之外,明朝还规定:三品以上官员按现职退休,四品以下、任现职满三年且无大过者,可升一级致仕。明中期改为业绩突出者可升两级致仕。退休金方面,明初曾规定致仕官员食原俸,但很快取消。后来又规定退休官员一般情况下不发放退休金,但“若家贫不能自存者,有司月给米二石,修(终)其身”。
清朝时,文官到了六十岁应上书请求退休,是否允许需等待皇帝批准;武官则“自副将以下,年六十者概予罢斥”,但这条规定对提督、总兵之类的高级武将并不适用。
除了到年龄要退休以外,官员若身体不好也可以提前退休。当然,古代官员也不是说到了年龄或者身体不好就一定要退休,这还要看皇帝的意思。
清朝官员退休后官员仍名列官籍,享有免税、免役特权,并有向皇帝陈诉地方政务情况的权力。退休官员一般均回乡养老,仅有少数高级官员可留住京城,应得之各种物品由政府派人送到其家中。退休官员俸禄一般按原俸禄减半发放,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,如打仗负伤者,则全数发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