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,即: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这一娶亲程式,周代即已确立,最早见于《礼记•昏义》。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,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。
纳采为六礼之首。男方欲与女方结亲,请媒妁往女方提亲,得到应允后,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“采择之礼”。《仪礼•士昏礼》云:“昏礼,下达纳采。用雁。”纳采的礼物为雁。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。
第二礼是问名。即男方遣媒人到女方家询问姓名、生辰八字。取回庚贴后,卜吉合八字。《仪礼•士昏礼》云:“宾执雁,请问名;主人许,宾入授。”郑玄注:“问名者,将归卜其吉凶。”贾公彦疏:“问名者,问女之姓氏。”
第三礼为纳吉。指男方问名,合过八字后,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,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。郑玄注:“归卜于庙,得吉兆,复使使者往告,婚姻之事于是定。”纳吉最初也要以雁作礼。
第四礼为纳征,亦称纳成、纳币。指男方向女方送聘礼。《礼记•昏义》孔颖达疏:“纳征者,纳聘财也。征,成也。先纳聘财而后婚成。”男方只有在女方允婚后才能行纳征礼,纳征礼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。民间多用首饰、细帛乃至财物等行聘。
第五礼是请期,又称告期、选日子,是男方派人到女方处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。《仪礼•士昏礼》云:“请期用雁,主人辞,宾许告期,如纳征礼。”请期仪式历代相同:送礼,致辞,商定婚期,女方接受后,使者返回复命。
第六礼为亲迎。指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。《诗经•大雅•大明》:“大邦有子,伣天之妹,文定阙祥,亲迎于渭。”亲迎礼始于周代,历代沿袭,成为婚礼的开端。亲迎礼形式多样。如清代时,新郎披红带花,乘马(或坐轿)到女方家,由傧相引拜岳父母及诸亲。女家为其加披红花,御轮三周,新郎先归。新娘坐轿,由亲属数人送至男家,新郎在家迎候。
在聘娶的六礼中,雁是最重要的礼品。班固曾解释说:“《礼》曰:女子十五许嫁,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请期、亲迎,以雁为贽(礼物)。纳征用玄熏,故不用雁也。贽用雁者,取其随时而南北,不失其节,明不夺女子之时也;又是随阳之鸟,妻从夫之义也;又取飞成行,止成列也,明嫁娶之礼,长幼有序,不相逾越也。又昏礼贽不用死雉,故用雁也。”说明了用雁的礼由。但由于雁是飞禽,很难捕捉,后人以鹅代雁,谓之“雁鹅”。
经过此“六礼”,婚姻正式成立。